国务院批准实施《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》
经国务院批准,11月4日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《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(2009~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这是针对单一树种而制定的专项规划,也是继《林业产业振兴规划》出台后的又一个重要的林业产业规划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发展油茶产业的高度重视,标志着油茶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。《规划》的实施,对于维护国家粮油安全、推进山区综合开发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、加速国土绿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规划》明确我国油茶产业的发展目标是:到2020年,力争使我国油茶种植总规模达到7000万亩,全国茶油产量达到每年250万吨。同时,形成相对完备的油茶产、供、销产业链条,逐步形成资源相对充足、利用水平高、产出效益显著的油茶产业发展格局。
《规划》确定油茶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:坚持统筹规划,突出重点,科学布局,基地化带动,示范性引导,适度规模发展;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政府积极引导推动,充分尊重农民意愿;坚持以科技为依托,积极推广应用油茶良种、新技术,强化管理,努力实现高产、优质、高效;坚持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,新造和低产林改造相结合,分步实施,稳步推进;坚持积极扶持龙头企业,逐步形成企业+基地+农户的发展模式,实现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新机制;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,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。
《规划》确定油茶产业发展范围为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等14个省(区、市)中的642个县(市、区)。根据现有林种植规模、良种选育基础和近期良种种苗保障供给能力,以及宜林地资源优劣、可供程度等条件,将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布局确定为核心发展区、积极发展区和一般发展区。其中核心发展区包括271个县(市、区),积极发展区包括248个县(市、区),一般发展区包括123个县(市、区)。
《规划》提出油茶产业主要建设内容:一是油茶林基地建设。规划油茶林基地建设总面积6631.0万亩,其中:新造油茶林2487.0万亩,现有低产油茶林改造4144.0万亩,加上现有的高产油茶林面积387.1万亩,到规划期末,我国油茶林基地面积将达到7018.1万亩。二是油茶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。14个省(区、市)共需改扩建或新建良种采穗圃77个,其中新建49个,改扩建28个,形成良种采穗圃面积12630亩;改扩建或新建苗圃基地161个,其中改扩建现有苗圃基地57个,新建苗圃基地104个,新增苗圃面积16450亩。三是科技支撑保障体系建设。在2009—2010年,分别在浙江、江西、湖南、广西成立4个国家级油茶研究开发推广中心和4个国家级油茶种质资源库,在其余油茶发展省(区、市)成立10个省级油茶推广技术服务中心和省级油茶种质资源库。
《规划》指出,要进一步推进油茶加工企业合理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,加快培养国有和民营油茶加工经营龙头企业,加快油茶市场流通体系建设,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,建立和完善油茶加工行业公平有序竞争机制。
《规划》明确,油茶产业发展的资金筹措要突出建设者的主体地位,同时,采取国家投资引导、地方配套扶持、银行信贷辅助等措施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近期、中期、远期实施步骤,并从组织保障、投入保障、种苗保障、科技保障、宣传保障、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。





